2015年夏季毕业生办理离所手续流程
1.在研究生办公室领取《离所研究生通知单》,《离所研究生通知单》为办理离所手续的凭证,包含实验室、综合处、财务资产处、人事档案、户籍、科技处、住宿、医务室、食堂、制卡中心等相关部门,全部需办理相应手续(签字盖章)。领取通知单后需先由导师签字,并将实验室方面签字完成后,方可去其他部门办理。
2.在化学所电子所务-管理系统-科技处-文档下载中下载《科技档案归档证明》(http://kjc.iccas.ac.cn/doc.htm,网页最后一行),按照科技处要求,《离所研究生通知单》转至科技处时需提交科技档案归档证明(课题组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手续(问题咨询:科技处韩彦丽老师:62558298)。
3.户籍手续办理地点现已迁至:中关村东路80号(青年公寓)东平房131室。
4.2015年夏季毕业生最晚退宿时间为2015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住宿地点为青年公寓的研究生须在青年公寓客服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同时青年公寓客服中心在《离所研究生通知单上》加盖专用公章;住宿地点为90楼的研究生须到90楼管理员处领取退宿单,经宿舍管理员验房签字后到研究生办公室办理退宿手续。
5.《离所研究生通知单》全部办理完成后交回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将办理回执盖章并发放回执,凭回执领取学位证书。
化学所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