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中科院大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中科院大学生奖学金计划,面向全国各高等学校在中科院进行科研实践,表现突出的优秀本科生而设立。该计划结合大学生科研实践计划(含本科毕业设计)、大学生暑期学校、大学生夏令营以及联合培养大学生等计划,奖励在各项科研实习或学术交流活动中,表现突出,综合能力强,取得较好研究成果的学生,以鼓励高等学校大学生参与科研实践,激发科研兴趣,提升创新实践能力。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通知,“2016年度中科院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化学所本年度拟推荐16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6级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学术型、专业型)、2016级直博生
二、参评条件
1.在2015-2016年参加过化学所科研实践计划(含本科毕业设计)、大学生暑期学校、大学生夏令营以及联合培养大学生等计划;
2.且在化学所进行实践或实习时间3个月以上,表现突出,取得了较好研究成果。
三、参评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2016年度中科院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并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hengdan@iccas.ac.cn,纸版交至教育处(5号楼325办公室)。
联系人:郑丹 联系电话:62544602
化学所教育处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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