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9月研究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收费通知,现将2017年9月研究生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
1.2017年秋季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人。
2.2017年秋季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人。
3.2017-2018学年研究生住宿费1200元/人。
二、收费对象
1.学费:2015年、2016年、2017年入学的研究生(含转博研究生)。2014级直博生、2014年录取后参加了基础课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在本次仍然缴纳学费。
2.住宿费:入住国科大学生公寓(青年公寓)的2014、2015、2016、2017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将住宿费存入在国科大备案的建行卡,之后会由国科大统一扣缴。入住90号楼和中科一招的研究生住宿费将以100元/月从每月助学金中扣除。
三、时间安排
1.国科大已于2017年9月15日,进行了2017年度学费的批量扣缴,之后还将不定期进行补充扣缴。还未交费的同学,尽快将学费存入在国科大备案的建行卡,由学校统一扣缴。
2.国科大扣款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请应缴费的学生在截止日期之前,将应缴费用存入国科大统一制发的建设银行卡中(卡内金额需要比应缴金额多5元以上,以免扣款不成功)。
四、收费方式
国科大采用委托建设银行从学生银行卡账户上集中扣款的方式进行费用收取。
五、信息查询
学生个人可登录国科大教育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进入收费系统查看本人的缴费情况。
六、特殊情况
1.确因家庭困难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清学费的学生,本人要在9月25日前将“学费缓缴申请表”(附件一)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二)交至化学所教育处(5号楼325办公室)。缓缴期限不超过4个月。
2.经批准保留入学资格和休学(含正在休学中)的学生缓交学费和住宿费,批准复学后两周内按入学时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七、逾期不交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无正当理由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停发各类奖助学金,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秀良
电话:62613250
邮箱: liuxiuliang@iccas.ac.cn
附件(一)学费缓缴申请表
附件(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化学所教育处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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