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发人教字[2003]148号
关于2003年度青年工作考核报告的通知
所属各研究室、组:
2003年青年工作考核报告将于11月中旬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1、总结和检查青年科技人员一年的工作成绩。
2、激励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向上的精神。
3、为全所青年科技人员提供锻炼和相互学习的机会,培养和选拔优秀科技人才。
4、通过此次考核,形成有利于青年科技人员广泛进行学术交流的氛围,进而活跃所内学术气氛。
二、考核对象
1、2001、2002级博士生、2003转博的研究生及进所半年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含年内出站及毕业留所的博士后、博士、硕士)。
2、2003年3月以前进所的本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青年职工(含35岁以下的副研究员及相应职称的人员)。
3、1955年以后出生的研究员每两年报告一次(直接参加全所报告)。
4、鼓励35岁以上,40岁以下的科技人员以及其它年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自愿参加。
5、凡应参加报告的研究生、职工,如无故(未经所正式批准)不参加报告,研究生扣半年研究助理津贴,职工扣发半年绩效奖励和岗位津贴。
三、考核报告内容
考核报告内容必须是在本年度(2002年9月至2003年8月)完成的科研工作或市场推广工作,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工作只报告本人完成部分。
四、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
1、由于参加考核的人数较多,2003年度考核报告以分子科学中心独立考核单元为单位,分子科学中心外的组成精细化学材料及应用开发组进行考核,考核人数不足10人的按相关学科合并。要求考核11月22日前完成,时间及地点自行安排。
2、各考核单元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每个评审组评委不超过7人。
3、单元考核由负责人自行组织。
4、各学科根据报告实际情况评出报告总人数30%的优秀名单,并在此优秀奖人员范围内推荐出报告总人数的10%参加全所范围报告,评出特别奖。
5、2002年已报告的研究员及35岁以上的副研究员自愿参加考核。
6、凡参加报告者,必须提交一份工作报告摘要交科技处,格式见附件。
7、全所报告时间暂定11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要求
1、各考核单元将参加报告的人员、日程及评审组评委名单以电子邮件报人教处备案。邮件地址:bingyi@iccas.ac.cn
2、各考核单元将考核评议结果做出书面报告,交人教处备案。
3、在坚持突出优秀的前提下,推荐各类人员参加全所范围报告。
4、各单元在考核工作中,应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审,并把检查报告人的试验纪录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为优秀。
附件:化学所2003年度青年工作考核报告摘要表
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化学所
青年考核 通知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2003年10月31日 印发 |
校对:孟丽萍
打字:魏鲜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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