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科学与社会实践资助专项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科学与社会实践资助专项初选工作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08〕301号)、《关于申报2006年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科学与社会实践资助专项的通知》(院发培字〔2008〕275号、276号)文件精神,研究生院负责2008年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科学与实践资助专项申报项目的初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资助专项”的对象为在学研究生团体(2009年度毕业的研究生除外)。
“科技创新”类项目鼓励研究生从事跨学科、跨所的、由多位研究生参加的短期
科技创新工作。每组资助金额2万元。“社会实践”类项目鼓励研究生组织跨学科、跨地区的考察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农村、边远地区进行社会调查,撰写考察报告与调查报告,或从事科教扶贫、科普工作等。考察和社会实践活动以集体方式组织,每组4~10人,每组中同所研究生不得超过3人,每组资助金额1万元。
二、2008年度“资助专项”初选名额分配方案:“科技创新”类项目60项;“社会实践”类项目60项。
三、化学所研究生可根据导师意见及本人意愿申报创新研究类或社会实践类的项目,于2008年11月17日前将文字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报研究生办公室,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qyu@iccas.ac.cn。
附件:
附件: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科学与社会实践资助专项-
科技创新类申报表》
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科学与社会实践资助专项-社会实践类申报表》
研究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