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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所2009年拟录取博士生、硕博生及全日制专业硕士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的说明
现对我所拟录取2009级博士研究生、2009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及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各项关系办理做以下说明(若无特别说明,则博士生、硕博生及全日制专业硕士要求相同):
一、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1.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是带有回执联的2007年新版方为有效,填写项不得有空白。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由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京、津、沪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组织部,中央各部委党委组织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委,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或组织部)开具,将组织关系转到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组织部。
3.从中国科学院京区单位考取并到研究生院报到的新生党员,硕博研究生及全日制专业硕士可直接将组织关系转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党委组织部;博士研究生可直接将组织关系转到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党委。
4.接收新生组织关系时间截止期:秋季入学新生为当年12月31日。超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
5.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在大学已超过半年的同学,请要求所在党支部出据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由党总支部盖章密封后交由本人。来研究生院报到后交所在院系党总支部。
6.因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而没有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请要求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预备党员,请要求所在地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如实记载流动期间的表现,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转入研究生院时预备期已满并超过一年的预备党员,将不再讨论其转正问题。
二、档案转递要求
档案转入单位: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
中科院化学所人事教育处档案室
邮编:100190
三、户口迁移要求和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2.户口卡或迁移证内容要清楚准确,特别是姓名要与入学通知书相符。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我院一律不办理入学前户口项目更改事宜。
3.“出生地”和“籍贯”两项中,须具体填写到XX省XX县、XX省XX市或直辖市(可以带县)。不能只写省(自治区),也不必填写市属的区、镇、乡。户口迁移证中各栏目必须填上有效内容。
4.户口迁移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三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请与此严格一致)
5.户口迁移证上的和本人持有的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必须保持一致。
6.未领身份证或者身份证遗失,请自行记录身份证号。
四、其他
在职人员考取我所研究生,养老金及住房公积金不转(在原单位封存);定向录取新生不转档案、户口等材料。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招生办公室
200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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