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条件和流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化学事业奉献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须是本科应届生,学生应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本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3.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学习总成绩在本校本专业名列前茅。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里健康状况良好。
二、
提交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推荐免试申请表(下载)。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可在10月14日前补交)。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所修课程成绩单。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二)自愿提供材料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2.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三、接收程序
1.申请时间:2005年9月1日——10月10日。
2.提交材料:认真查看招生简章,了解导师信息,向我所招生办提供上述所列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科院化学所招生办。邮编:100080)
3.初审: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及时通知参加复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4.复试: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测试;英语水平测试;体检。
5.复试通过,发正式接收函。
6.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省市发给学校的硕士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录取通知书与统考生一同发放。
四、特别申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法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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