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研究生答辩时间的通知
各位导师:
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通知,今后每年学位审批的时间固定在每年的3月和8月底,要求各培养单位报送学位申请材料的时间为3月1日和8月1日前。因此,我所研究生答辩的时间改为每年的1月30日前或6月30日前,所学位委员会初审时间为7月25日前。请各位导师根据上述时间安排,提前通知研究生做好论文工作,并确定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时间。
研究生办公室
2002-11-19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海淀中关村北一街2号(100080) 管理员信箱:jingsq@infoc3.icas.ac.cn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16Bit颜色 Netscape4.0,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最新更新于200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