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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化学所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复试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策与指导,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与实施。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以及工作期间的工作情况(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环节以及工作业绩)作为复试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1.英语听力和口语主要测试考生听写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的实际水平,包括少量专业英语。
2.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思想政治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体检主要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复试形式
采取差额复试;按照实验室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拟录取资格确定
1.总成绩核定: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评定。
2.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总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五、复试报到须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查验以下证件:①有效身份证件,②准考证,③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非应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①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②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可下载),③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④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⑤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⑥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六、其他
1.凡总分及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联系调剂接收单位。
2.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体检费(65元)等一切费用自理。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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