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化学所冠名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09年度化学所冠名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奖项包括:化学所长兴化工奖学金、化学所中科纳米奖学金、化学所江阴科技创新奖学金、化学所宁波大成奖学金
、化学所杭州泰达奖学金。评选工作定于2010年1月份完成
,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要求
化学所所有进入实验室学习的在学研究生(不含化学所在职研究生),具体要求等参照《化学所冠名奖学金条例》。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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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名额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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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名额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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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名额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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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化工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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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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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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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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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纳米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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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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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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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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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科技创新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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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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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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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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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成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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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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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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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名,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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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泰达奖学金 |
1名,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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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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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名,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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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各冠名奖学金不兼得,三等奖数量根据申报及推荐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申请方式
1.研究生个人申请(填报申报表)
对工作努力、科研成绩显著、品学兼优的优秀研究生,由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填写意见(须填写详细意见,不得仅填写“同意申报”),填报申报表(成果须为2009年的第一作者或名列导师之后第二作者的成果,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化学所,发表文章须有2009年的页码)。
2.导师、实验室推荐(填报推荐表)
对表现特别突出、并获得2009年度青年考核报告特别奖或优秀奖、且为实验室公认的优秀研究生,确因专业、选题或其他原因不能或暂时不能发表成果的,由导师、实验室推荐(须填写详细意见,不得仅填写“同意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室研究生总数的5%,填报推荐表。
四、化学所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严格评选,保证质量。
五、请认真填报申报表或推荐表,签字后交研究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包括书面材料的所有内容)发至:gqyu@iccas.ac.cn,截止日期:2010年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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