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2011年度
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1〕22号)和《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6〕92号)要求,现将2011年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培养方式
为加强我院青年人才培养,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我院与欧洲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派遣我院在读博士研究生到欧洲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
二、项目及人数
2011年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分为5个项目,包括为中德联合培养项目3个,中法联合培养项目2个:
(一)中德联合培养项目
1.马普学会项目:到马普学会有关研究机构(MPI或IMPRS)进行学习研究,
录取人数为30人。
2.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到弗劳恩霍夫协会有关研究机构进行学习研究,
录取人数10人。
3.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到DAAD联系的有关德国高校和除马普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以外的科研机构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10人。
(二)中法联合培养项目
1.法国国家科研中心项目:到法国国家科研中心有关研究机构以及合作机构进行学习研究。
录取人数15人。
2.法国信息自动化研究院项目:到法国信息自动化研究院及合作机构进行学习研究。
录取人数5人。
申请人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限报两项;录取以项目遴选时间优先为原则,申请人最终只能入选一项。
三、访学期限
访学期限为12个月。访学期满前,经我院与外方协商同意,可延长访学期限。
四、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院获得如下资助:
1.在国外访学期限内的奖学金(1200欧元/月);
2.往返国际旅费各一次;
3.出国前外语(德/法语)培训费。
经我院与外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的,延期期间的费用由外方负责。
五、选拔推荐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选拔推荐。
六、申报条件
1.申请人系我所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已完成所有学位课程学习,
并在2011年年底前转为博士研究生);
2.优先支持导师与外方有科研合作关系的研究生;
3.年龄35岁以下;
4.具备英语(或德/法语)科技交流能力;
5.身心健康。
七、申报、评审、派遣及国外管理
按照《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了解外方相关单位的有关情况可查阅:
马普学会:http://www.mpg.de/english/portal/index.html
弗劳恩霍夫协会:http://www.fraunhofer.cn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http://www.daad.org.cn
法国国家科研中心:http://www.cnrs.fr
法国信息自动化研究院:
http://www.inria.fr
八、报送材料要求
请于2011年3月28日前,将下列申请材料纸版及电子版(发邮件至gqyu@iccas.ac.cn)报送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审议人选。
1.《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中文)一式1份;
《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填报注意事项:(1)硕博连读的同学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2)“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是指拟申请外方单位;(3)所附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4)申请2个项目的,需提交2份纸版申请表。
2.申报马普学会项目还需报送《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3.申报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还需报送《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4.申报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的申请人,请根据网站:http://www.daad.org.cn/4_1_3.htm中“DAAD-CAS Joint Scholarship Programme”栏目中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其中,英语或德语成绩不作为必须要求,须提供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不需要公证)。
5.申报中法联合培养项目还需报送《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附件:1.《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中文)
2.《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英文)
3.《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
4.《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
研究生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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